购买动迁房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期限的延迟。在房屋限制交易期内往往会出现一些无法预知的风险。如房屋交易主体身故、房屋被查封、抵押等等情形。在这长达三年的限制交易期内,房屋符合“上市”条件(拆迁协议、大产证同时满三年或者小产证满三年)时,卖方会以其他被拆迁人不知情为由拒绝交易,或者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亦或者签订多个房屋买卖合同,从而给交易设置障碍,并以此要求加价。
虽然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的通常为家庭代表一人,但因为被拆迁房屋的权利来源状况复杂,且被拆迁人的家庭成员间存在协商分配安置房屋的情况,故将来安置房屋的权利人极有可能系多个家庭成员。在动迁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须要求全部家庭成员签字,切不能仅听信被拆迁人关于有权处置的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