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法律服务是我们服务企业的重点项目之一,我们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 对企业进行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尽职调查,了解股权架构历史及现状,明确股权激励目的及激励对象
- 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计和论证股权激励方案
- 起草、审阅、修改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文书等(设计持股平台、具体持股方式、激励模式、股权成熟计划、退出机制、股权回购计划等核心内容)
- 协助企业建立内部监管体系,制定或完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
- 协助企业重新安排企业股权架构
- 见证企业与员工签订相关文件
- 根据情况变化,按照企业需求,协助企业对股权激励方案及时进行修订,例如:业绩指标的修订、激励范围的修订、激励份额/数量的修订、激励模式的修订
- 起草、审阅、修改相关配套文件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要点
1、明确目的:
根据企业目的设计不同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是为了留住人才、激励员工创造价值等。
2、确定对象:
根据股权激励的目的进而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定岗定责定目标,让股权激励发挥作用。
3、明确激励模式: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如实股模式、期权模式等不同的股权激励进行设计。
4、定量定价:
确定股权激励具体股比及价格,以及该选择的具体依据。
5、确定定时间:
结合股权激励的周期,确定授予日、行权日、禁售期等。
6、明确激励机制:
针对股权激励应设立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调整机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
股权激励模式
虚拟股权、股权期权、干股、限制性股权、业绩股权、股权增值权、期股、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中虚拟股权、股权期权在非上市公司中应用较多。
虚拟股权
相对于实体股权而言,其不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不享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抵押、出售、赠与等,员工离职其自动失效。
进行虚拟股权激励时可以约定,任何时候员工一旦离开公司其已经授予的虚拟股权但尚未转换为公司股权的部分不再享受分红权和转换权;已经转换为公司股权的部分也可以要求其在不再任职时以合理价格由公司现有股东回购(建议以公司净资产为参照)。
股权期权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第28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如果时非上市公司对应的一般成为股权期权。股权期权一般分为:赠与日、授予日、等待期、失效期、行权期几个步骤实施。
股权激励法律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 股权激励计划
- 股权代持协议
- 股权授予协议
- 行权通知书
- 股东会决议
实务文本范例:
员工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创始股东)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鉴于
鉴于乙方职位职责和工作岗位对甲方的重要性以及将来的贡献,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公司股份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内容的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定义如下
(1)“股权期权”,是指公司创始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权,集合起来作为激励股权并通过特殊持股平台持有,以此作为员工将来被授予期权的来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期权,系持股平台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股权期权拥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注册登记实际股东,乙方取得股权期权不据此变更持股平台的章程,不记载在持股平台的股东名册上,亦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权期权对外作为拥有持股平台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
(2)“分红”,是指持股平台每年三月份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规定,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可分配的利润。
(3)“行权”,是指乙方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变更为持股平台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殷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乙方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的时间。
第二条、激励股权
第三条、期权行权预备期
第四条、期权行权期
……
利润分红型虚拟记账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方):
甲乙为共同促进XX有限公司发展,为了更好激励乙方更好工作,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在公司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仅享有公司年终利润分配权,而不享有所有权等其他权利,不得转让、抵押。
…….
业绩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企业经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模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业绩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激励对象的考核、筛选、确定、股权的授予、解锁的条件等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形式与结果公正。
3.自愿参与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激励对象自愿参加的原则
4.相结合、相对称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原则。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1.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1.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1.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1.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1.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1.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2条 职责
2.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2.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2.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第3条 股权激励模式
3.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业绩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3.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业绩股权,并
……
股权激励计划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订立如下协议:
第1条 资格
1.1 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已与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并属于甲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不得成为被激励对象:
1.2.1 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满三年的;
1.2.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1.2.3 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4 因违法为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2.5 乙方职务变更成为不能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人员的;
1.2.6 乙方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的;
1.2.7 乙方辞职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股东会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股东会决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名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5.1 根据公司年度预算及关键业绩指标,核定公司年度工资总额;
5.2 拟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考核标准;
5.3 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5.4 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5.5 修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5.6 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与管理;
……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 有限公司业绩股权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二、同意《 有限公司业绩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三、同意《 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同意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
五、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激励对象、对解锁条件进行考核等事宜。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股东(盖章):
董事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同意《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同意《 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同意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激励对象、对解锁条件进行考核等事宜。
董事(签字):
年 月 日
章程修正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权激励协议,并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同意,对《 有限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 条规定:公司股东为 ,持股比例为 ;
现修改为:公司股东为 ,持股比例为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股东(盖章):
激励对象业绩股权解锁申请书
有限公司:
本人 ,身份证号: ,本人截至目前为止,持有公司 %业绩股权。根据《公司业绩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人现有授予的第 期业绩股权已符合解锁条件,在此谨向公司申请如下:本人申请于 年 月 日按照《公司业绩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上述股权予以解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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