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城镇与农村统一标准,具体赔偿标准如下表所示:
_ | 60岁以下:72232元×20=1444640元 |
死亡赔偿金 | 60岁至74岁:72232元×(80-死亡年龄) |
_ | 75岁以上:72232元×5=361160元 |
丧葬费 | 上年度社平工资×6 |
_ | 60岁以下:72232元×20×伤残系数 |
残疾赔偿金 | 60岁至74岁:(80-定残年龄)×72232元×伤残系数 |
_ | 75岁以上:72232元×5×伤残系数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42536元/年,最长计算20年。 |
精神抚慰金 | 最高人民币50000元 |
误工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营养费 | 20元~40元/天 |
护理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医疗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据实票据计算或30元/天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交通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物损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鉴定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律师费 | 据实票据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8〕12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天数实行定额支付,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二、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以往本市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