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赵建高 律师  2024-02-22 11:38 

涉外离婚让当事人最头疼的就是程序比国内离婚复杂耗时长,那么涉外离婚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完成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审限限制,所以涉外离婚案件,一般无法确定一个固定的时限。但一般来讲: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通常国内律师拿到材料后就可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只要被告一方在国内,这样就和国内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完全可以解决。

如果被告方是在国外,且无法联系到或者联系地址确定,但对方不配合。则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先送达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对方顺利签收,则加上一个月的答辩期。案件期限一般比较长,这取决于送达时间以及是否顺利送达 。

但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不配合签收法律文书。则视为未送达,此时法院需要再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60日,加一个月的答辩期。

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因此涉外离婚案件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文书送达时限,如果送达顺利,则和国内离婚案件诉讼时间差不多。

附法民诉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在本案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独资企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且与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共同被告的,向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

(七)受送达人为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向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送达;

(八)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九)采用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但是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禁止的除外;

(十)以受送达人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但是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禁止的除外。

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二百八十五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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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高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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