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信托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种形式,常见于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中,房地产信托、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等产品中。它是将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设计,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不同的风险。以受益人的权利顺位划分为优先级受益人和劣后级受益人。部分结构化信托亦有中间级受益人,或称夹层受益人的设置,因中间级受益人和劣后级受益人一样,分配顺序上在优先级受益人之后,因此中间级受益人也可归于广义的劣后级受益人范畴。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90.【劣后级受益人的责任承担】信托文件及相关合同将受益人区分为优先级受益人和劣后级受益人等不同类别,约定优先级受益人以其财产认购信托计划份额,在信托到期后,劣后级受益人负有对优先级受益人从信托财产获得利益与其投资本金及约定收益之间的差额承担补足义务,优先级受益人请求劣后级受益人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信托文件中关于不同类型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不影响受益人与受托人之间信托法律关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