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治理结构改造及内部章程合规调整服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条例”)的生效实施,根据外商投资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应尽快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以符合“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我们律师团队深谙外资企业治理法律规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改造变更服务。包括:

  •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选择法律咨询及建议;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协议商谈、草拟、修改或定制;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合同及章程修正或重新定制;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利益保护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的审核、草拟或定制;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办理;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人力资源、财务规章的审核、及修正或定制;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咨询或代理。

Attorney

赵建高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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